女职工工作条例

2010年12月14日 00:00  点击:[]

第六条 参与有关保护女职工权益的法律、法规、政策的制定和完善,并监督、协助有关部门贯彻实施。代表和组织女职工依照法律规定,参加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,参与平等协商、签订集体合同和女职工权益保护等专项集体合同工作,指导和帮助女职工签订劳动合同。参与涉及女职工特殊利益的劳动关系协调和劳动争议的调解,及时反映侵害女职工权益问题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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